唐穆宗、敬宗在位的数年间,王涯在朝任职时间较短,较长时期在剑南东川(治在四川绵阳)和山南西道(治在陕西汉中)任节度使。王涯在东川时,针对吐蕃的严重威胁,曾上疏唐穆宗。建议“实边兵,选良将,明斥堠,广资储”,并特别建议朝廷应采取以回鹘牵制吐蕃的策略。
唐文宗太和三年(829年),王涯奉诏自山南西道调回中央,任太常卿,主持制定了《云韶乐》。次年,王涯升任吏部尚书、检校司空、兼领盐铁转运使,掌握了唐朝的财政大权。自宪宗朝平定淄青10余年来,淄青属州的巨额铜铁税收,一直被观察使霸占。王涯把这笔数额达百万之巨的税利权归唐朝中央,为政府增加了一笔财政收入。
太和七年(833年),唐文宗任命王涯为宰相,进封代国公,食邑二千户。九年(835年)九月,王涯“奏致江淮、岭南茶法,增其税”。这项措施加重了人民的负担,遭到人民的反对。同年十一月,“甘露之变”发生,王涯等人仓惶逃出中书,在永昌里茶肆被禁军抓获,腰斩于子城西南隅独柳树下。他的全家遭诛灭,家产被没收,田宅入官,直到唐昭宗天复元年(901年),王涯等人才被平反昭雪,追复其爵位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