逄蒙学射于羿,尽羿之道,思天下惟羿为愈己,于是杀羿。
孟子曰:“是亦羿有罪焉。公明仪曰:‘宜若无罪焉。’曰薄乎云尔,恶得无罪?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,卫使庾公之斯追之。子濯孺子曰:‘今日我疾作,不可以执弓,吾死矣夫!’问其仆曰:‘追我者谁也?’其仆曰:‘庾公之斯也。’曰:‘吾生矣。’其仆曰:‘庾公之斯,卫之善射者也,夫子曰“吾生”,何谓也?’曰:‘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学射于我。夫尹公之他,端人也,其取友必端矣。’庾公之斯至,曰:‘夫子何为不执弓?’曰:‘今日我疾作,不可以执弓。’曰:‘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。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。虽然,今日之事,君事也,我不敢废。’抽矢扣轮,去其金,发乘矢而后反。”
注释
1.逢蒙:羿的家臣,曾向羿学习箭法,后来帮助寒浞杀羿。
2.羿:(yi义)《左传》:“羿犹不悛,将归自田,家众杀而亨之。”《论语·宪问》:“羿善射,奡荡舟,俱不得其死然。”这里指为夏时有穷氏国君。古代有羿毙十日(指羿射日)的传说。
3.端:《礼记·王藻》:“端行颐霤如矢。”《荀子·成相》:“水至平,端不倾。”《说文》:“端,直也。”《广雅·释诂一》:“端,正也。”这里用为端庄正直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