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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围炉夜话·第七十则

    伐字从戈,矜字从矛,自伐自矜者,可为大戒;仁字从人,义(義)字从我,讲人讲义者,不必远求。

    译文及注释

    译文
      伐字的右边是“戈”,矜字的左边是“矛”,戈、矛都是兵器,有杀伤之意;从这两个字,自夸自大的人可以得到极大的警惕。仁字在旁边的“人”,义字的下面是“我”,可见得要讲仁义,并不在远处,只要有人有我的地方,就可以实行。

    注释
    自伐自矜:伐与矜都是自我夸耀的意思。

    评语

    伐和矜都是自我夸耀的意思,由字的本身看来,便知道伐和矜有自我杀伤的涵义。而由事实看来,又何尝不是如此呢?自夸自大的人,必定惹得人人厌恶。不要说没有长处,就算有一些长处,也未必能令人心服。因为,人在自夸自大的时候,难免会贬抑他人,有谁愿意受他毁谤?不是远离他,就是内心鄙视他,或是还以颜色,这岂不是一种伤害?岂不是以戈自伐,以矛自刺吗?欢喜自我夸耀的人实在应该三思啊!

      仁字的旁边是一个“人”字,义字的下面是一个“我”字,可知仁义不必远求。因为“仁”者施于人,“义”者在于我。想要行“仁”,不如先从自己的亲友邻里做起。想要行“义”,只要从自身做起。独处时,能心中存着义,不做非法勾当;与他人相处时,重然诺、守公义、讲义气,都是行义。仁义并不在口头,而在日常生活上能身体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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