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皇祐二年,吴中大饥,时范仲淹领浙西,发粟及募民存饷,为术甚备。吴人喜竞渡,好为佛事。仲淹乃纵民竞渡,太守日出宴于湖上。自春至夏,居民空巷出游。又召诸佛寺主守,谕之曰:“今岁工价至贱,可以大兴土木。”于是诸寺工作并兴。又新仓廒吏舍,日役千夫。监司劾奏杭州不恤荒政,游宴兴作,伤财劳民。公乃条奏:“所以如此,正欲发有余之财,以惠贫者,使工技佣力之人,皆得仰食于公私,不致转徙沟壑耳。”是岁唯杭饥而不害。
〔评〕《周礼》荒政十二,或兴工作,以聚失业之人。但他人不能举行,而文正行之耳。凡出游者,必其力足以游者也。游者一人,而赖游以活者不知几十人矣。万历时吾苏大荒,当事者以岁俭禁游船。富家儿率治馔僧舍为乐,而游船数百人皆失业流徙,不通时务者类如此。
评译
《周礼》记载,连续十二年的饥荒,主政者应尽量提供百姓工作机会,减少失业人口。可惜一般主政者都做不到,只有范仲淹做到了。凡是可以外出宴游者,一定是具有宴游的财力,一人外出宴游,而靠此人宴游花费的金钱生活的,不知道有几十人。明朝万历年间,苏州一带闹饥荒,主政者下令禁止百姓游船,于是富家子弟日日在僧院宴饮,而靠划船生活的船家,都因失业而背井离乡,主政者的愚昧,不识时务,大都如此。
注释
①《周礼》荒政十二:《周礼·地官大司徒》载:“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,一散利,二薄征,三缓刑,四弛力,五舍禁,六去几,七省礼,八杀哀,九蕃乐,十多婚,十一索鬼神,十二除盗贼。”即《周礼》中记载的十二条应对荒年的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