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著名诗人
  • 诗词标签
  • 诗词周边
  • 诗词名句
  • 年代诗人
  • 诗词列表
  • 史书典籍
  • 诗人列表
  • 首页 > 古文典籍 > 史书典籍分类标签 > 国语 > 叔向论三奸同罪

    国语·晋语·叔向论三奸同罪

      士景伯如楚,叔鱼为赞理。邢侯与雍子争田,雍子纳其女于叔鱼以求直。及断狱之日,叔鱼抑邢侯,邢侯杀叔鱼与雍子于朝。韩宣子患之,叔向曰:“三奸同罪,请杀其生者而戮其死者。”宣子曰:“若何?”对曰:“鲋也鬻狱,雍子贾之以其子,邢侯非其官也而干之。夫以回鬻国之中,与绝亲以买直,与非司寇而擅杀,其罪一也。”邢侯闻之,逃。遂施邢侯氏,而尸叔鱼与雍子于市。

    译文

    士景伯到楚国去,由叔鱼代理他审理案件。邢侯和雍子争夺田地,雍子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叔鱼,以求得诉讼的胜利。等到判决的那天,叔鱼枉法判决邢侯败诉,邢侯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。韩宣子忧虑这件事,叔向说:“三个奸人罪状相同,请杀了活着的人,把死了的陈尸示众。”宣子问:“为什么要这样?”叔向回答说:“叔鱼贪赃枉法,雍子用女儿收买法官,邢侯不是法官而干与刑法。以奸邪出卖国家的法律,和弃绝亲人来换得胜诉,与不是法官而擅自杀人,其罪状都是相同的。”邢侯听说后,赶紧逃了。于是就处罚邢侯家属,并把叔鱼和雍子的尸体陈列在市场上示众。
  • 著名诗人
  • 诗词标签
  • 诗词周边
  • 诗词名句
  • 年代诗人
  • 诗词列表诗人故事
  • 史书典籍
  • 诗人列表词牌名大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