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作背景
这组诗为唐玄宗天宝二载(743年)春李白在长安奉诏为唐玄宗所作,大约与《清平调词三首》作于同期。关于这组诗,孟棨的《本事诗》中记载了相关的故事,说唐明皇因宫人行乐,特召李白,“命为宫中行乐五言律诗十首”,以“夸耀于后”。李白因作这组诗。这种说法有个佐证,便是敦煌残卷《唐诗选》选录了这组诗的前三首,题作《宫中三章》,下署作者为”皇帝侍文李白“。《文苑英华》录这组诗二首,题作《醉中侍宴应制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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