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是至德二载(公元757)二月以前在永王璘水军中所作。
据史书记载,永王于至德元载“十二月甲辰引师东下”(《资治通鉴》),“二载正月永王入郡阳”(《新唐书》),那么,李白入幕当在这一年的正月。永王磷兵败被杀是在“二月戊戌”(《资治通鉴》),由此推算,李自在永王幕中的时间先后不过一个月左右。在这期间,诗人没有留下更多的有关诗文,除《致贾少公书》之外,仅有《永王东巡歌》、《在水军宴韦司马楼船观妓》及本篇三首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