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毛诗序》以为:“《山有扶苏》,刺忽也,所美非美也,”也就是说,这首诗可以看作是对齐女文姜的讽刺之诗,齐僖公一心想将二女儿文姜嫁于郑昭公忽(郑庄公之子)曾三次向郑昭公忽提亲,郑昭公三次拒绝,使文姜因此而郁郁寡欢而成疾。所以诗文指出,没见到这个美男子却见到了气势猛烈之人,没见到这个美男子却见到一个狡猾的顽童,所以郑昭公忽才不愿意娶文姜为妻,文姜就没有嫁给郑昭公。
另一种说法是,此诗并非为讽刺郑昭公而作,“郑风”在历史上被当作“靡靡之音”的代名词,当时郑国男女的交往是比较开放和自由的。诗中的“狂且”、“狡童”并不是真实意义的讽刺,而是一种开玩笑式的嬉闹。袁梅《诗经译注》“这是一位女子与爱人欢会时,向对方唱出的戏谑嘲笑的短歌”。崔述《读风偶识》:“昭公为君,未闻有大失道之事。君弱臣强,权臣擅命,虽诚有之,然皆用自庄公之世权重难移,非己之过。厉公欲去祭仲,遂为所逐。文公欲去高克而不能,乃使将兵于河上而不召。为昭公者,岂能一旦而易置之?此固不得以为昭公罪也。如果郑人妄加毁刺,至目君为狡童,悖礼伤教,莫斯为甚。”以为此诗是讥刺郑昭公忽的,就有失牵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