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琬(1614~1674)清初著名诗人,清八大诗家之一。字玉叔,号荔裳,汉族,莱阳(今属山东)人。顺治四年进士,授户部主事,累迁永平兵仆道、宁绍台道。族子因宿憾,诬其与闻逆谋,下狱三年。久之得白,流寓吴、越间,寻起四川按察使。琬诗入杜、韩之室,与施闰章齐名,有南施北宋之目,又与严沆、施闰章、丁澎等合称为燕台七子,著有《安雅堂集》及《二乡亭词》。
宋琬的诗词全集著述名录
宋琬一生著述很多,现在能见到的诗有1333首,词165首,文223篇,此外还有赋2篇、剧本一个,均收在《安雅堂集》里。《安雅堂全集》包括《安雅堂未刻稿》《入蜀集》《二乡亭词》以及杂剧《祭皋陶》等。莱阳市图书馆现存《安雅堂集》16卷,其木刻版尚保藏数百片之多。
宋琬自幼聪敏好学,才华出众,应试县、府、道皆名列榜首。1635年,以高材充拔贡入京深造,与父宋应亨、兄宋璜,名噪京华。清顺治三年(1646)乡试亚魁,翌年中进士,授户部河南司主事。后升调吏部稽勋司主事。其廉洁奉公,办事精明。顺治七年(1650)遭逆仆构陷入狱,顺治八年(1651)夏日出狱。出狱后官复原职。顺治十一年(1654)出任陇西右道佥事。到任不久,秦州发生地震,数万百姓无家可归。宋琬一面组织群众重建家园,一面采取措施赈济百姓。因国库空虚,便“出家财,自莱阳邮至以恤其灾”。因其救灾有功,清廷“钦赐蟒服加一级,优升永平副使,管军饷”。
顺治十七年(1660),宋琬调任左参政之职,兼分守绍兴。次年春,族子宋奕炳诬告他与义军首领于七通谋,被下诏入狱。全家被抄,其家人也被押送京入狱。两年后,清廷认为“穷治无迹,证虚不当坐”,将其释放。此时宋琬已无家可归,只好漂泊江南,寄人篱下,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。
康熙十一年(1672),宋琬“投牒自讼,冤始尽白”,冤情得以昭雪,再次被清廷启用,授四川按察使。任内兴利除弊,将豪强所占的城中空地和郊外荒田分给难民耕种,使他们得以安居乐业。并改革当地陈规陋习,深受百姓爱戴。翌年,宋琬进京述职,适逢吴三桂兵变,他忧愤成疾,病死京都,时年59岁。
宋琬故居位于莱阳市中心大街中部东侧,建于明朝末年。清光绪五年(1879年),莱阳知县茅芳廉为之立碑——“宋荔裳先生故宅”。道光年间故居内设“卢乡书院”,光绪年间为官立小学,后为莱阳中学。1981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烟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宋琬故居现为莱阳市博物馆,有房屋46间,占地1054平方米。馆内设革命历史文物展室、宋琬纪念馆、历代名人纪念馆、现代书画展室等。1996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
中心建筑宋琬纪念馆坐北朝南,单层举架式硬山砖木结构,有台明和回廊,起脊仰合瓦,装有正吻垂兽和走兽,双排柱网,梁架前后带穿枋、七檩七椽。梁枋上设架云敦,檐檩下设雕花柁敦,檩枋下设花草楣子和雀替,古香古色,为莱阳地区仅存的一处完整古建筑。纪念馆内陈列宋琬塑像及其著作、手迹、印章、《安雅堂集》木刻板,还有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著名艺术家的题词。馆内除常年固定展览以外,每年举办各类展览十余次,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万余人次,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。
1981年,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烟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
1992年,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
1996年,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 [9]
宋琬墓志
宋琬墓志出土与莱阳市西古城村北,该墓志为宋琬迁葬时与其三位夫人的合葬墓志。
宋琬墓志由二通石组成,花岗岩石质,志额石横长75厘米、竖高73.5厘米、厚18厘米,篆书竖五行、行三字,计25字。文云:“皇清赐进士通议大夫四川按察司使加一级荔裳宋公墓志铭”。志文石横长80.5厘米、竖高78厘米、厚11.5厘米,正楷书竖36行,总计1469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