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在文学观点上主张明道致用。他强调道对文的决定作用,以“道”为内容,为本质,以“文”为形式,为工具。特别重视道统的修养,他反对“务高言而鲜事实”。在对待“道”与“文”的关系上,主张既要重“道”,又要重“文”,认为“文”固然要服从于“道”,但非“有德者必有言”,并且列举了许多例子说明“自诗、书史记所传,其人岂必能言之士哉”,指出:“言以载事,而文以饰言。事信言文,乃能表见于世”。所谓“事信言文”,就是内容要真实,语言要有文采,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