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18年(1929),被选为山西省出席南京全国武术比赛的代表之一,后因各省代表未能到齐,改由各省自行比赛。同年秋,在太原市举行了全省武术会试,赴试者有200多人。每人各练徒手及长短兵器3项套路后,又搭擂台比武,毓秀登台,一连胜13人之多。比武后又进行书面测试,他虽比武夺魁,但因文化低,书面考试差,被名列全省第二名。这次比武中,他多次以腿功取胜,“飞毛腿”的绰号,即由此而得名、从此,他应聘担任了省国术馆教练员。
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,沈秀在村务农,曾任抗日民主政府村长,一面授徒传艺,一面为群众服务,做过不少有益于革命的工作。新中国成立初期,他与其门徒合作,排练出虎头钩连枪、对劈刀等多种新武术套路,每逢庙会,向群众表演,对发展本县武术事业起了推动作用。
1950年,毓秀与其弟子多人,参加了省、县举办的运动会,会上进行了精彩表演,省人民政府赠他“生龙活虎”锦旗一面。此后,又多次参加省、地、县武术竞赛。1958年,赴太谷县参加了全省武术摔跤大会;1960年,出席晋中地区武术表演赛,均获得奖励。1981年他已81岁高龄,仍以吕梁地区代表身份,参加了山西省武术观摩表演,表演的绵掌、虎背枪,得到数以万计观众的鼓掌称赞。1984年5月,参加省老拳师座谈会,与其孙女李俊灵对击锦掌,被录像留念。
毓秀为人耿直,数十年刻苦练功,取长补短,从没有门户之见。他一生中培养出的武术门徒达500多人,为本县的武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曾被选为文水县四、五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吕梁地区武术协会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