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蓝田县三里镇乡蔡王庄村西北约100米处,有一处名叫蔡文姬墓的墓冢,墓冢高约8米,林木葱郁,属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20世纪90年代,蓝田县又在此建文姬展览馆一座,将文姬轶事及境内出土文物陈列展出,用四体书法镌刻《胡笳十八拍》于18块青色大理石上,墓前有蔡文姬雕像。[22] 在史书中,至今未曾发现关于蔡琰归宿的记载。此墓很可能是后人根据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一回的情节建造的假冢。小说的这一回显然是罗贯中托蔡琰、曹操之名虚构的,其中把蔡琰两个丈夫的名字改为“卫道玠”和“董纪”。对此不能信以为真。
纪念馆
蔡文姬纪念馆,是依蔡文姬的墓冢而建立的。1957年8月被省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馆内有《蔡文姬生平展》详细介绍了蔡文姬的生平事迹和东汉末年社会的风土人情。还有《蓝田文物精品展》及现代著名书法家书丹的《胡笳十八拍》石刻。[24]
蔡文姬纪念馆收藏了有关蔡文姬文物130多件,其中拥有国家三级以上珍贵文物50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