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礼敢于仗义执言,大胆进谏。王安礼与王安石政见不一,曾上书反对变法。元丰二年(1079),苏轼因写了一些反对变法的诗文,被御史中丞李定等指控下狱,处境十分危险,无人敢救。王安礼从容面君,对神宗说:自古有气量的君主,不以言语定人罪,今一旦将苏轼逮狱加罪,恐后人要说陛下不能容才。神宗对此案本来就不准备深究,王安礼进谏后,遂从轻发落苏轼。
王安礼以翰林学士任开封知府时,善于断案,执法严明。“有滞讼不得其情及剖决具案而未论者几万人”。经过日夜操劳、明查暗访,不畏权势,认真剖析案情,秉公执法,到职不过3个月,将所有积案审清,致使“囚系皆空”,并将结果公布于府前。辽使在府前看到后,也大加赞誉。神宗听说后也称赞“安礼能勤吏,骇动殊邻,于古无愧矣!”特给他官升一级,以资奖励。
元丰四年(1081),拜尚书右丞,迁左丞(副相),参与执政议事。元丰七年(1084),终因多次谏阻神宗派兵攻打西夏,被御史张汝贤所劾,以端明院学士知江宁府。元祐中,加资政院学士,先后任扬州、青州、蔡州、舒州等知州、永兴知军。绍圣二年(1095)任太原知府,卒于任所。赠金紫光禄大夫、太师、魏国公。
王安礼以文词见长,楼钥称其文“踔厉骏发、卒归于道”。其诗或旷达超迈,或寄情高远。著有《王魏公集》20卷,明中叶后散佚,今存《永乐大典》辑佚本收入《四库全书》《豫章丛书》。《宋史》卷三二七、《东都事略》卷七九有传。
《王魏公集》收录了作者所撰祭文四十余篇,这些祭文,系宋代国家祭祀大典的重要文书。这些道教祭祀仪式上的祭文资料,让我们了解到宋代社会祭祀仪式频繁举行的真实状况。作为道教祭祀仪式重要组成部分的祭文,真实再现了宋代社会道教文化发展兴盛的面貌,表明宋代社会道教在人们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,是了解和研究宋代社会民俗学的重要史料。这些祭文,就文体名称而言,分有青词、朱表、斋文、祈文、祝文、上梁文、祭文等类。就内容上说,包括祈求生命、济度亡灵、避让灾害、祈请雨雪、祷告土地等方面,就祀神方面看,含有上天神明、城隍土地、雷电水火、阎王地藏等神鬼谱系,是宋代社会祭文较为集中的一部文书。
其后裔居东乡县愉怡乡礼坊村,有“宋名臣王安礼故居”石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