尹洙天圣二年(1024)登进士第,授绛州正平县主簿,历任河南府户曹参军等职。后充馆阁校勘,迁太子中允。时值范仲淹因指责丞相而贬饶州,尹洙上疏自言与仲淹义兼师友,当同获罪,于是被贬为崇信军节度掌书记,监郢州酒税。陕西用兵,尹洙被起用为经略判官,累迁至右司谏,知渭州,兼领泾原路经略公事。为其部吏诬讼,贬监均州酒税。
临终托孤
庆历六年(1046年),尹洙病重,当时范仲淹任邓州,就奏请尹洙来邓州养病。尹洙到邓州后,便以后世托付给范仲淹,并请范仲淹、韩琦、欧阳修各作文字以告慰自己。临终,尹洙告诉范仲淹自己在渭州还有两个儿子,对家人说我即将远去,不能再管你们啦;并对贾内翰(邓州状元)说,既无鬼神,也无恐惧,丝毫没有悲戚的表情。